人大代表呼吁,应制定电梯安全管理法规
为老旧电梯全面“体检”刻不容缓
假如住宅楼、办公楼里的电梯三天两头“抽风”,要么打不开门,要么乱停楼层,你的生活会变成啥样?上海现有1万多台电梯步入“老年”,毛病渐多,故障不断,带来不少安全事故。市人大代表朱志荣呼吁,电梯安全运行问题日益突出,政府应尽快制定电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。
小洞不补,大洞吃苦
朱志荣在调研中发现,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易发生安全事故。比如,直冲楼顶,打坏保险装置;突然自由落体,坠向井道底部;电梯门无法正常打开等。虽然电梯毛病多,愿意为它治病的业主却不多。业主不重视,物业和改造单位“踢皮球”,最终导致“小洞不补,大洞吃苦”。
“不少居民认为维修电梯是厂家或销售商的责任,不愿意投入养护资金。”朱志荣认为,住宅电梯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,每个人都应该承担电梯维修的责任。“这与修家电是一个道理,过了保修期就得自己掏钱。”朱志荣认为,明确电梯安全责任划分是立法的关键。
风险评估,对症下药
今年年初,朱志荣等15名人大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上提出议案,建议制定《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条例》,引入风险评估机制,立法保障电梯安全管理。
“风险评估就像全面体检,通过各种定性、定量分析,确定病种,分析病因,找出治疗办法。”根据病情轻重缓急,选择更新、改造或大修。到了退休年龄、重病缠身的,应强制更换。
朱志荣认为,更新改造旧电梯,属于公共安全范畴,政府部门要逐步落实资金,引导小区业主主动向有关单位提出安全风险评估申请,帮助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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