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近日决定,从今年开始,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费由14元/人调整为25元/人;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、中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费由35元/科调整为45元/科;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费不作调整,仍按14元/人标准执行。
高考报名费每人上调11元,高、中等自学考试报名费每科上调10元,对于考生来讲也许并不是多大的负担。但是,负担再小也要把道理讲清楚,高考和自学考试报名费为何上调,至少从新闻报道中看不出个所以然。
高考报名费是否合理,主要应该看某地高考组织工作(包括报名、考试、阅卷、成绩发放、录取等工作)的总花费是多少,考生在高考期间享受的考试服务的成本是多少。换言之,就是高考报名费是否都用在高考组织工作上,是否有富余以及是否存在节省空间。遗憾的是,一直以来,某地的高考组织工作究竟花了多少钱,高考报名费究竟用在了何处,其中是否存在浪费或被挪作他用,抑或装进了单位和个人的腰包,所有这些我们都一无所知。于是,我们无从判断高考报名费调整的是否合理,是否侵犯了广大考生的权益。
由高考报名费上调,我想起了《南方周末》几年前刊载的一篇文章——“高考作文阅卷90秒内定生死”。阅卷老师阅卷时动作飞快、粗心大意、不负责任,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所得的阅卷报酬十分低廉,与他们付出的劳动严重不相称。而阅卷费,就来自考生的报名费。阅卷费如此低廉,那么考生的报名费都用到哪里去了?文章提出了疑问却没能解开这个谜团。不过很显然,高考报名费如果使用得不透明、不合理,那么就不仅仅是侵犯考生权益的问题,而且会影响高考组织工作的运转和质量。
前些时候,针对高校收费使用情况的不公开、不透明,有人认为应该对高校办学进行成本核算;针对价格听证会“逢听必涨”,有人提出应该进行成本监审。由此我认为,各地的高考组织工作也应该进行成本核算,继而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来确定高考报名费标准。而且,高考报名费使用情况公开化、透明化,应该形成一种制度,让老百姓心里有数,而不是再继续“糊涂”下去。